
«僱傭條例» 新修訂
“佣金”納假期薪酬計算,將於月內有更清晰的界定,請密切留意打工權益!
2006年初一名僱員在終審法院追討僱主假期欠薪的案件,經法院以“佣金不包括假期補薪”為理由,裁定僱員敗訴,引來勞工界及政府的關注,這判決令到香港數十萬以佣金為主要收入的打工仔女帶來極大的損失,實有違勞工法例的立法原意!
經近大半年的爭取(為此工會曾向勞工處長直接反映、開記者會、請願等),職工盟兩位立法會議員與政府及商界的激辯後,«僱傭條例»即將修例,於刊登憲報後將正式生效,詳情請留意本會會訊或向工會查詢:27708668
